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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公证
  
 
 
(一)证据保全公证服务
 
     1) 网页公证;
     2) 侵权产品销售证据购买过程及结果公证;
     3) 侵权产品参加展会展出事实公证;
     4)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其他获取侵权证据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公证;
     5) 其他公证业务范围内许可的公证事项。
 
(二)办理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文件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申请人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2) 申请人的权利证明(注册商标证、商标续展证明、专利证、专利登记簿副本等);
     3) 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三)什么是证据保全公证
    证据保全公证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一是“证据”,证据是“证明事实的依据”;二是“保全”,即“保护使之安全,保护使之完整”;三是“公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赋予公信证明力的一种证明活动。综合起来说,证据保全是“固定和保存证据的法律措施”,而证据保全公证,就是以公证方式来进行证据保全,即由公证人员对提取、固定、保存证据的过程,并对这一过程和结果予以具有公信力的证明。
 
(四)证据保全公证的作用
    证据保全公证就是将可能灭失或可能难以再取得的法律事实运用公证的手段固定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即如果当事人要否认这个公证的效力的话,需要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这在实践中是很难办到的。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经过公证保全的证据,在以后无论是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中都是非常有效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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